c (二)眼病针法的开拓 在唐宋时期,灸法治疗成为主流,到金元时期随着煤炼铁技术的普及,促进针具的革新,针刺之法得以重视。表现在眼病治疗上,最为突出的是放血疗法的广泛应用。金元四大家之一的张从正力主攻下,眼疾多以火热立论,其在《儒门事亲·目疾头风出血最急说》指出:“岂知目不因火则不病。何以言之?气轮变赤,火乘肺也;肉轮赤肿,火乘脾也;黑水神光被翳,火乘肝与肾也;赤脉贯目,火自甚也。能治火者,一句可了。”所以倡用刺血泻热之法,如“人年四十、五十,不问男女,目暴赤肿,隐涩难开者,以三棱针刺前顶百会穴,出血大妙。”。但在刺络泻具体操作上则须遵照以下各点:1、据十二经脉气血多少而定。血多之经刺之,能祛邪而不伤血;血少之经刺之, 则使血受损而正不足,有助长邪气之虞。“夫目之内眦,太阳经之所起,血多气少;目之锐眦,少阳经也,血少气多;目之上纲,太阳经也,亦血多气少;目之下纲,阳明经也,血气俱多。然阳明经起于目两傍,交鼻頞之中,与太阳、少阳俱会于目,惟足厥阴肝经连于目系而已。故血太过者,太阳阳明之实也;血不及者,厥阴之虚也。故血出者宜太阳、阳明,盖此二经血多故也。少阳一经不宜出血,血少故也。刺太阳、阳明出血,则目愈明;刺少阳出血,则目愈昏。要知无使太过不及,以血养目而已”(《儒门事亲·目疾头风出血最急说》)。2、据病情虚实而定:《儒门事亲》根据《内经》“血实者宜决之”,“虚者补之,实者泻之”的原则,有的不宜出血:“如雀目不能夜视及内障,暴怒大忧之所致也。皆肝主目,血少,禁出血,止宜补肝养肾” (《儒门事亲·目疾头风出血最急说》)。有的则要求泻血部位多,出血量大。如张氏自己曾患“目赤肿翳”,医者在其“上星至百会,速以针刺四、五十刺;攒竹穴、丝竹空穴上兼眉际一十刺;反鼻两孔内,以草茎弹之出血。三处出血如泉,约二升许。”(《儒门事亲·卷一》)3、刺血工具据部位而不同:当时应用最多的泻血工具为三棱针,用于全身经穴或经外穴,也包括某些病灶区:“治目眶岁久赤烂,俗呼为赤瞎是也,当以三棱针刺目眶外,以泻湿热”(《兰室秘藏·卷上》)。其二是草本植物,如秆草、芦叶和竹叶等,或截段,或作卷刺之。多用于鼻腔内粘膜等皮肤菲薄的部位。如“凡两目暴赤痛者,肿不止,睛胀胬肉,结成翳膜,速宜用秆草,左右鼻窍内弹之,出血立愈” (《儒门事亲·卷十一》);其三是某些有一定刺激性的药物,如“夫目暴赤肿痛,不能开者,以清金散鼻内搐之,鼻内出血更捷。”(《儒门事亲·卷四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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